依照环保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建设局委托江苏禾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进行原苏州市吴中区天然乳化剂厂地块(吴中区木渎镇凯悦街以东、凯马大街以西、丹枫路以南、胥江以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相关文件《原苏州市吴中区天然乳化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相关内容通过我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